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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興平做生意,不料裝有5萬元現(xiàn)金和大量首飾的包被盜,這讓來自甘肅的余某苦惱不已。報警后,民警將被盜物品找回。
2014年8月31日下午1時30分,從甘肅平?jīng)鰜砼d平做生意、暫住在興平市體樂南巷的余某,向咸陽市公安局秦嶺分局刑偵大隊報案稱,自己的挎包在秦嶺友誼北路市場內(nèi)被盜,包內(nèi)有金飾、現(xiàn)金5萬元和手機3部,總價約7萬元。
11月28日,辦案民警對3名使用丟失手機人員布控,最終在秦都區(qū)西蘭街辦某小區(qū)將掩飾隱瞞違法所得嫌疑人楊某某(男,無業(yè))抓獲,并從其住處搜獲被盜手機3部。
楊某某供述,其收購的手機系從興平市無業(yè)人員張某某(男,45歲,無業(yè))處購買。掌握這一信息后,刑偵大隊遂對張某某進行布控,并于12月30日凌晨在興平市將其抓獲。
經(jīng)訊問,張某某供述了其盜竊余某挎包一事。之后,民警順利追回3部被盜手機、一條金項鏈,并于當(dāng)日將張某某刑拘。
目前,余某丟失的其他財物已被追回,其余掩飾隱瞞違法所得嫌疑人被另案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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